“加法交换律”,非得这么考吗?
——痛说考试之四
四下《运算定律与简便计算》单元试卷中有一道填空题:“交换( )的位置,和不变,这叫做( )律,用字母表示为( )。”
我提出删除此题,理由是:学生只要会运用运算定律进行简便计算不就得了吗?还考这个干嘛?
可是有老师反驳:这怎么能随便删除呢?会用语言形式和字母形式表示运算定律可是“双基” 哟!
于是,让学生做了,很多学生不知道前一个括号里要填“两个加数”,也不知道后一个括号里要填“A+B=B+A”。第一个空没有填的多。第二个空很多同学填的是“A+B+C= A+C+B”,难道你能说不对吗?因为书上是讲的两个数相加!可实际你想一想,现实生活中计算“23+46”和“75+48+25” 时,到底哪一个会用到加法交换律呢?当然是后一种,三个数相加的情况下,将“75+48+25”变形为“75+25+48”来算比较简便。而谁会利用加法交换律将“23+46”除变成“46+23”来算呢?(验算除外)既然实际生活中用得更多,那加法交换律何尝不可用“A+B+C= A+C+B”来表示呢?
举个简单的例子,“什么是加法?”这么简单的问题你拿到大街上随便问几个人,有几个人答得上来呢?难道他们遇到“有4个苹果,又买来5个,一共有多少个?”不知道用加法算吗?非也!
所以,我认为,考核“双基” ,不应动辄摘取书本上的公式法则,还是应考核孩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好。